关于做好满洲里市来员管控工作的通知各镇街*(工)委,各镇人民*府、街道办事处,各专项工作组:
按照兴安盟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重点地区来我盟人员管控工作的通知》(兴新防指〔〕5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当前防控工作实际,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关于强化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阿新防指发〔〕70号)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管控措施:
即日起对满洲里市来(返)阿人员,如不能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血清特异性IgG抗体阳性证明或包含以上两种检测结果之一的健康通行码“绿码”的,一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待检测结果。检测结果呈阴性的人员,具备条件的可转为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人员,要继续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直至满14天,费用自理。对能够提供本人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血清特异性IgG抗体阳性证明或包含以上两种检测结果之一的健康通行码“绿码”的人员,不进行集中隔离。
对呼伦贝尔市其他地区来(返)阿人员,继续按照《关于强化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阿新防指发〔〕70号)文件要求执行。
各镇街要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对湖北、黑龙江、广东、浙江等重点疫区及呼伦贝尔市和吉林省等地区入境人员采取入境即管即控,管控措施要无缝衔接。对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由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转为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由属地镇街开具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证明,并对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使用门磁系统加强管理。
阿尔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年4月23日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